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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准东煤田将军庙矿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信息公示
发布日期: 2021-08-13 08:00:00 来源:环境保护局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

 受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委托,生态环境部环境发展中心承担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准东煤田将军庙矿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等相关要求本次规划环境影响评价进行信息公示。信息公示内容如下:

一、规划概况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准东煤田将军庙矿区位于新疆天山北坡准格尔盆地东南部,奇台县城以北50km处的冲积戈壁平原荒漠地带。矿区东边界以西黑山矿区西界为界,西边界以帐蓬沟鼻状隆起B1煤层隐伏露头为界,北边界以大井矿区南界为界,南边界以B1(A1)煤层隐伏露头为界。规划面积1766.43km2

矿区规划总规模为155.0Mt/a,划分为11个井田、1个露天矿田、1个勘查区。其中,11个井田包括:帐南东一号井田(10.0Mt/a)、帐南东二号井田(10.0Mt/a)、大井南一号井(15.0Mt/a)、大井南二号井(15.0Mt/a)、大井东南井(10.0Mt/a)、黄草湖一号井田(15.0Mt/a)、黄草湖二号井田(15.0Mt/a)、南黄草湖一号井田(15.0Mt/a)、南黄草湖二号井田(10.0Mt/a)、葫芦峪井田(10.0Mt/a)、大沙丘井田(10.0Mt/a);1个露天矿田为将军庙露天矿田(20.0Mt/a)。

二、规划实施可能造成的主要环境影响

(1)生态环境:井田采煤沉陷造成地表下沉、产生地裂缝等,改变原有地形地貌,可能造成水土流失,局部地区地表植被可能受到影响而退化;露天矿田开采破坏地表植被和土壤结构,对原有生态系统产生影响。矿区开采后使所在区域自然体系生产能力、恢复稳定性和阻抗稳定性受到一定影响。

(2)水环境:煤炭开采形成的导水裂缝带不会导通第四系等上层含水层,但对直接充水含水层影响较大。煤炭开采对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不会造成影响,对矿区自流井等影响较小。矿坑排水经过处理后实现循环利用,生活污水处理达标后夏季主要用于灌溉绿地,冬季可作为选煤厂的供水水源。

(3)大气环境:露天开采扬尘、原料转载与运输等产生的粉尘,对大气环境产生一定影响。

(4)声环境:工业场地机械噪声、公路与铁路运输噪声对周边及沿线声环境可能产生影响。

(5)固体废物:露天矿剥离物堆放带来的环境影响主要是外排土场扬尘污染、排土场剥离物淋溶液可能污染地下水;矿井掘进矸石用于充填井下废弃巷道,不出井,选煤厂矸石回填于井下废弃巷道、地表塌陷区等。

三、规划优化调整建议及减缓对策措施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准东煤田将军庙矿区总体规划应满足国家和地方相关要求,根据规划实施对区域环境及具体环境敏感目标的影响大小,优化矿区开发布局,调整开发时序和开发规模,并采取如下减缓对策措施:

(1)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对井田开采沉陷影响的土地进行生态综合整治,对露天开采破坏的土地和植被及时进行整治和修复,确保区域生态环境受到的影响降到最低程度。

(2)水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对自流井等水井的水位、水质进行长期跟踪监测。最大限度地利用矿井(坑)水,提高水的重复利用率。做好水文地质勘探工作,对断层含导水性引起注意,特别是在断层对盘为含水层时应留足防水煤岩柱,避免对断层造成破坏,影响地下水资源;对开采过程中可能出现的新探明断层,应严格执行“有疑必探、先探后掘”的原则,以防突水事件的发生。按国内外先进的生产工艺和废水控制措施的水平控制,减少污水和水污染物的排放量。减少固废堆积、跑冒滴露对浅层地下水的污染,对不满足Ⅰ类固体废弃物的矸石场地进行防渗处理并满足相应防渗要求。

矿井(坑)水经“预沉调节+混凝沉淀”工艺处理后综合利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二级生化+深度处理”工艺处理达标后夏季用于灌溉绿地,冬季可作为选煤厂供水水源。煤的洗选加工中生产废水实现闭路循环。

(3)大气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工业场地内采用封闭式带式输送机,降低运输过程中的粉尘污染。筛分破碎车间设机械通风除尘,原煤落煤点设收尘设备。对原煤产品做到不露天、不落地、密闭存储。煤矸石及时清运,排矸场设置防风抑尘网,并对排矸场及排土场内堆存的煤矸石、剥离物采取洒水降尘措施。露天采剥作业时,对采剥台阶及装载作业进行洒水抑尘。运输车辆进行覆盖封闭运输。

(4)声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选用低噪声设备,对强噪声源分布采取隔声、消音、减振等措施;做好道路两侧绿化,利用绿化带对噪声的散射和吸收作用,降低移动噪声的影响。

(5)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建设期矸石可用于工业场地填垫、道路路基材料,剩余部分送露天矿排土场与剥离物混排;运行期掘进矸石充填井下废弃巷道,不出井。生活垃圾在指定地点集中收集后,运往就近生活垃圾填埋场进行卫生填埋。污水处理站有机污泥堆肥无害化处理后,用于矿区土地复垦,在堆肥实施困难时,就近送生活垃圾填埋场进行卫生填埋。

四、主要评价结论

在满足国家和地方相关要求前提下,当采纳规划环评提出的优化调整建议,并严格落实规划环评提出的各项环境影响减缓对策措施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准东煤田将军庙矿区总体规划从生态环境保护的角度是可行的。

五、环评委托单位及联系方式

委托单位: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通讯地址:新疆昌吉州准东开发区五彩湾新城五彩西路准东人才大厦

邮政编码:831700

联系人:贺宗源

联系电话:0994-6738170

电子邮箱:317499991@qq.com

六、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生态环境部环境发展中心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育慧南路1号

邮政编码:100029

联 系 人:张明博

联系电话:010-84665861

电子邮箱:413155025@qq.com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一)您对本规划规模和方案的建议;

(二)规划实施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和规划方案的优化调整建议;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建议;

(四)环评工作中应该关注的其它问题。

八、公众意见反馈方式

公众可向环评委托单位、环境影响评价单位以电子邮件、信函、电话等方式发表关于该规划环评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可联系环评委托单位查阅纸质报告书。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

九、信息发布与意见反馈有效期限

自本公示发布后10个工作日内。

 

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1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