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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新疆金源科技50000吨/年废催化剂再生、处置及综合利用(一期危废暂存库)项目环 境影响评价报告表拟批复情况的公示
发布日期: 2021-07-27 08:00:00 来源:环境保护局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境保护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7月27日-2021年8月2日(5个工作日)。

电话:0994-6738170    传真:0994-6738170 

通讯地址: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才大厦309室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环保措施

1

新疆金源科技50000/年废催化剂再生、处置及综合利用(一期危废暂存库)项目

本项目位于位于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新疆金源科技有限公司内,项目中心地理坐标为N89°15′28.333″E44°55′15.309″

新疆金源科技有限公司

乌鲁木齐水木森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本项目为新建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主要建设内容为一栋危废暂存库(建筑面积9900m2,一层彩钢结构)及辅助办公用房(建筑面积2000m2,三层砖混结构)

 

施工期:(一)落实大气环境保护措施:对施工现场易产生扬尘的作业面(点)、道路等进行洒水降尘;施工场地内运输通道及时清扫、冲洗;运输车辆进入施工场地应低速行驶或限速行驶,在出口处修水池或冲洗车轮;运输粉状建材物料时应采用密闭式槽车运输;施工现场四周应修防护墙和安装遮挡设施,实行封闭式施工。

(二)落实水环境保护措施:建设简易化粪池,由吸污车定期拉运施工人员生活污水至污水处理厂处理。

(三)落实噪声环境保护措施:加强机械设备养护、加装减振设备以及科学安排施工时间、避免高噪声设备同时运行,并采取围挡等隔声措施。

(四)落实固废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间产生的废弃土方、建筑垃圾不得随意倾倒,清运至准东开发区建筑垃圾填埋场处置。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集中收收集后,清运至准东开发区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置。

营运期:(一)落实大气环境保护措施:危险废物暂存库内设置集气罩对废气进行收集,经收集后的恶臭气体送至废气处理系统(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确保项目恶臭污染物排放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食堂安装油烟净化器,要求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后通过专用烟道排至室外。

(二)落实水环境保护措施:生活污水全部经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处理后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的二级标准,用于项目区绿化,冬储夏灌,不外排;危废暂存库内设事故池,危废暂存库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2013修改单要求进行防渗,渗透系数小于等于10-10 cm/s

(三)落实声环境保护措施:限制装卸车辆进出车速,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厂房隔声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排放限值。

(四)落实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措施: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清运至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理;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即本项目),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定期清运处理。

(五)落实环境风险保护措施:制定完善的环保规章制度,做好环境应急预案的编制、评估和备案等工作,建立区域应急联动机制,并定期进行演练,严格操作规程,做好运行记录,定期检修生产设备和各项环保设施,发现隐患及时处理,避免非正常工况或有毒、有害物质泄露等事故对环境造成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