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委托新疆化工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编制的《新疆准东现代煤化工产业示范区总体规划(局部调整)环境影响报告书》已初步完成,拟于近期报送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等相关规定,现进行第二次公示进一步征求公众、专家及各部门对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意见与建议。
一、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次被征求意见的对象包括可能受到本规划直接影响的公众。具体公众范围为奇台、吉木萨尔和木垒地区。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查阅方式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见附件。
纸质报告书可联系规划单位和评价单位进行查阅。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点击本文中链接获取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填写后通过书信、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向规划单位和评价单位提出您对本规划实施过程中和实施后有关的环保意见和建议。
五、规划编制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规划编制单位: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地址:准东开发区五彩湾新城五彩湾路101号管委会
联系人:贺宗源
联系电话:15001669557
电子邮件:317499991@qq.com
六、评价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新疆化工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通讯地址:乌鲁木齐市喀什东路559号东方智慧园办公楼
邮政编码:830010
联系人:赵慧坤
联系电话:0991-7987546
电子邮件:39686670@qq.com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次公示公众信息反馈的时间由公示日期起10个工作日。
新疆准东现代煤化工产业示范区总体规划(局部调整)环评报告书-征求意见稿.pdf
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1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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