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委托,生态环境部环境发展中心(中日友好环境保护中心)承担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要求,对本次规划环境影响评价进行信息公示。公示内容如下:
一、规划项目名称及概况
(一)规划名称
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
(二)规划范围
产业范围:“煤炭、煤电、煤化工、煤制燃料、新能源、冶金新材料”六大关键核心主导产业
规划范围:西起吉木萨尔县西界与卡拉麦里山有蹄类野生动物自然保护区东界,东至东经90°59’15”,北起昌吉州北部边界,南到沙漠南缘分别与奇台、木垒、吉木萨尔县相关乡、镇、村边界线和生态红线控制线重合,规划总面积约1.55万平方公里。
(三)规划期限
2021~2035年,其中规划近期至2025年,规划远期至2035年。
二、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技术路线和评价重点
(一)评价工作技术路线
本次评价工作技术路线见下图:
(二)评价重点
(1)规划开发现状及回顾性评价;
(2)规划开发强度分析和协调性分析;
(3)资源环境承载力分析;
(4)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5)规划方案环境合理性论证及评价指标可达性分析;
(6)规划优化调整建议及对策措施。
三、规划编制机关及联系方式
编制机关: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通讯地址:新疆昌吉州准东开发区五彩湾新城五彩西路准东人才大厦
邮政编码:831700
联系人:贺宗源
联系电话:0994-6738170
电子邮箱:317499991@qq.com
四、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生态环境部环境发展中心(中日友好环境保护中心)
通讯地址:北京朝阳区育慧南路1号A栋711室
邮政编号:100029
联系人:李冬
联系电话:010-84665871
电子邮箱:718869628@qq.com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一)您认为本规划的实施对环境主要有哪些影响?
(二)您是否赞成本规划的实施(不赞成请说明原因)?
(三)从环境保护角度考虑,您对本规划有何意见和建议?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向规划编制机关、环评单位以电子邮件、信函、电话等方式发表关于本规划及其环评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向您反馈。
七、信息发布与意见反馈有效期限
自本公示发布后10个工作日内。
2021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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