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境保护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6月15日-2021年6月21日(5个工作日)。
电话:0994-6738170 传真:0994-6738170
通讯地址: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才大厦307室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环保措施 |
1 | 准东开发区建筑垃圾处理场 | 项目位于本项目位于新疆吉木萨尔县五彩湾北部产业园区与中部产业园区之间,专用公路Z917以南约1km处,地理坐标为:E88° 58 ' 37.21", N44° 46'20.31"。 | 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 管理委员会(规划建设局) | 北京中检环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本项目利用采砂遗留下来的采砂坑作为填埋空间建设一座建筑垃圾填埋场。项目占地面积139029m2(208.5亩),主要建设内容为一座库容64.25万m3,占地面积约128500m2,平均深度5m的一般建筑垃圾填埋区、一座占地面积500m2的调配场及其他配套辅助工程。
| 营运期:(一)落实大气环境保护措施:建筑垃圾运输车辆严禁超载,车辆需加盖苫布,卸料时降低装卸高度、进出场时控制车速,同时对进场道路及场内道路路面进行混凝土硬化;严格执行填埋场管理制度,进入填埋场的砖瓦、石块、混凝土块及时碾碎、摊铺,分层压实平整,定时对库区裸露地表的废渣进行喷淋洒水。 (二)落实水环境保护措施:车辆清洗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用于填埋区抑尘;生活污水排入场区化粪池,定期清掏。 (三)落实声环境保护措施:采取选用低噪声的运输车辆,加强车辆设备维护,减少鸣笛等措施,确保场界噪声昼间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2类标准的要求。 (四)落实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措施: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定期送至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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