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实开发区基层工作力量,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名购买社会化服务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立场坚定,自觉维护民族团结,维护国家统一,旗帜鲜明地反对民族分裂主义和非法宗教活动;
4.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和身体条件;
5.符合选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学历和经验要求
大专及以上学历,熟练掌握国家通用语言和维吾尔语,有教师资格证优先。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属招聘范围
1.受刑事处罚、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
2.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曾被开除公职的;
4.约定服务期未满或单位不同意与应聘人员解除人事关系(聘用合同关系)的;
5.2017年以来在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中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行为的;
6.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程序
招聘按照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与体检、公示与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6月22日-2020年7月6日。
2.报名方式:邮件报名,报名表发送至邮箱:3072103719@qq.com.
3.报名需提供以下资料:
(1)报名表(附件1)。
(2)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3)户口本主次页
(4)身份证复印件、有关获奖证书复印件。
以上所提供的资料复印件一律不予以退还,请报名人员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重点对身份证件和毕业证书、工作时间证明等材料进行审核验证。报名人员提交的所有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查实报名人员所提交的资料与实际不符或有弄虚作假的,取消考试资格。
(三)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参加面试的考生须持本人身份证,采取国家通用语言答题,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面试实行全程封闭,面试期间,考生实行编号隐名。
(四)考察与体检
根据报考岗位面试成绩确定拟聘用初步人选,被确定为拟聘用初步人选的人员进行审查,审查通过后,按1:1比例进入体检环节。
拟聘用人员须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的岗位,按参加面试人员的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体检出现缺额的,在参加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1.公示:对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公示5天。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与新疆巾帼众心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办理聘用相关手续,新聘用人员试行一个月培训期制度,培训期满,考核合格后正式上岗,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2.待遇:
(1)培训期间根据出勤天数每日发放补贴150元,不再发放其他补贴,培训期满正式上岗后年收入7-9万元。
(2)一经录用,提供食宿;按规定享受各类假期、工会福利;每年统一安排体检;往返乌鲁木齐、昌吉、吉木萨尔县、奇台县、木垒县提供免费交通。(到岗位工作不足一个月离岗的,不发放任何福利报酬)。
三、信息发布和咨询
本次招聘的有关信息,在国家级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官方网站(http://www.xjzdkfq.cn/)和微信公众号:准东开发区零距离统一发布。请考生及时登录查阅。
联系电话:赵海生 15899056306
本公告由新疆巾帼众心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附件
新疆巾帼众心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2020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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