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要求,现对《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化工园区总体规划(2025-2035年)》环境影响评价进行信息公示。公示内容如下:
一、规划项目名称及概况
(一)规划名称
《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化工园区总体规划(2025-2035年)》
(二)规划主要内容
规划面积:规划总面积63.318平方公里,共划分为7区中园。
产业发展方向:聚焦煤制烯烃、煤制天然气、煤基新材料等主导方向,加快推进煤制烯烃、煤制气、煤制油等重大项目建设,集成绿氢耦合、CCUS 等低碳技术,延伸精细化工与高端化学品产业链,推进固废资源化循环利用,打造全国煤化工产业集约化、绿色化发展标杆园区。
(三)规划期限
2025~2035年,其中规划近期至2030年,规划远期至2035年。
二、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技术路线和评价重点
(一)评价工作技术路线
本次评价工作技术路线见下图:

(二)评价重点
(1)开发现状及回顾性评价;
(2)规划开发强度分析和协调性分析;
(3)资源环境承载力分析;
(4)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5)规划方案综合论证和优化调整建议;
(6)不良环境影响减缓对策措施与协同减碳建议。
三、规划编制机关及环境影响评价单位联系方式
规划编制机关: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通讯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五彩湾新城 五彩路101号
邮政编码:831700
联系人: 肖怀德
联系电话:0994-6738170
电子邮箱:317499991@qq.com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中日友好环境保护中心(生态环境部环境发展中心)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育慧南路1号
邮政编码:100029
联系人:吴艺楠
联系方式:010-84665849
电子邮箱:455631650@qq.com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一)您认为本规划的实施对环境主要有哪些影响?
(二)您是否赞成本规划的实施(不赞成请说明原因)?
(三)从环境保护角度考虑,您对本规划有何意见和建议?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向规划编制机关、环评单位以电子邮件、信函、电话等方式发表关于本规划及其环评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向您反馈。
七、信息发布与意见反馈有效期限
自本公示发布后10个工作日内。
2026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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