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东明塑胶有限公司80万吨煤制烯烃配套输煤系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受理情况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2026年4月2日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境保护局受理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4月2日-2026年4月9日(5个工作日)。
电话:0994-6738170
通讯地址: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人社楼306室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1 | 新疆东明塑胶有限公司80万吨煤制烯烃配套输煤系统项目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彩南产业园内 | 新疆东明塑胶有限公司 | 新疆嘉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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