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境保护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7月4日-2025年7月8日(3个工作日)。
电话:0994-6738170
通讯地址: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人社楼306室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环保措施 |
1 | 新疆宏志嘉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资源综合利用项目 | 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彩中产业集中区 | 新疆宏志嘉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新疆山水木源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项目为新建项目。一期引进融雪剂生产线1条,年生产能力3万吨;二期引进无水粒状氯化钙生产线1条,年生产能力1.5万吨;三期引进盐球生产线1条,年生产能力1万吨。一期融雪剂生产线原料为市场外购工业氯化钠和氯化钾;二期无水粒状氯化钙生产线原料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结晶盐;三期盐球生产线主要原料为二期工程生产的无水粒状氯化钙。 辅助工程:办公楼、消防泵房、消防水池、事故应急池等。 环保工程:1套低氮燃烧器+布袋除尘器+15m高排气筒、1间占地6m2危废暂存间、1座防渗沉淀池。 | 一、严格落实施工期各项环保措施。制定施工期污染防治计划,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施工期扬尘、噪声等达标排放。可利用的建筑垃圾收集后进行再利用,不可再次利用的建筑垃圾集中收集后,由施工方统一清运至建筑垃圾填埋场。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要求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二、严格落实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一期融雪剂工程、三期盐球工程均采用全密闭设备进行生产。二期无水氯化钙工程采用天然气热风炉燃烧,干燥废气经低氮燃烧+袋式除尘器处理后并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4浓度限值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厂房为封闭式厂房,定期清扫,减少无组织粉尘的排放,厂界无组织颗粒物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 三、严格落实各项水污染防治措施。盐水储池浊液外售煤炭生产运输企业用于煤炭冬季运输过程中防冻。生活污水经防渗沉淀池处理后定期拉运至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水务发展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厂处理。合理划分防渗区域,并采取严格的防渗措施,防止渗漏污染土壤及地下水环境。 四、严格落实声环境保护措施。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优化高噪声设备布局,采取消声、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五、严格落实固废环境保护措施。生活垃圾暂存于生活垃圾站,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集中收集后作为原料回用于生产。废包装袋集中收集后定期运至一般工业固废填埋场处理。废润滑油和废润滑油桶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定期清运处理。危险废物暂存期间须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等要求建设,完善危废管理制度,严格按照规定建立台账,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危险废物转移须严格落实《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部令第23号)等相关要求。 |
2 | 准东S228至矿区连接路项目 | 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将军庙产业园 | 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 新疆昊科工程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 项目为为天池能源煤制气厂区连接路,起点位于在建S228线、途径拟建天池能源厂区,终点接至现状横一路(天池能源景观大道)。线路长度4094.666m,道路参照一级公路建设标准,双向四车道,设计时速为60公里/小时。 | 你单位向我局提交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行政审批告知承诺书、《准东S228至矿区连接路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其相关材料收悉并受理,现已审理完结。 一、你单位申报情况 (一)你单位自愿采取告知承诺方式实施行政审批,并已经知晓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告知的全部内容,并能满足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告知的条件,承诺履行生态环境保护的相关义务,接受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监督和管理。 (二)你单位已提交以下材料 1.建设项目环评告知承诺审批申请表(纸质版、电子版PDF格式原件各1份)。 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纸质版、电子版PDF格式原件各1份;若有删除不宜公开信息内容的还须提供删减后的电子版PDF格式原件1份)。 (三)你单位承诺按照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和各项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进行建设。 二、该项目位于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将军庙产业园,为天池能源煤制气厂区连接路,起点位于在建S228线、途径拟建天池能源厂区,终点接至现状横一路(天池能源景观大道)。线路长度4094.666m,道路参照一级公路建设标准,双向四车道,设计时速为60公里/小时。 三、在全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后,项目建设的不利环境影响可以得到减缓和控制。我局同意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内容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项目建设和运营过程中,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废气主要为施工期间堆土及机械施工、运输车辆产生的扬尘,施工期大气污染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废水治理措施:本项目运营期无废水产生。对于施工期废水排放,施工场地设简易防渗沉淀池,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道路养护或车辆设备冲洗。施工期生活废水依托纵一路起点两侧天池能源临时建筑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噪声治理措施:施工期施工场界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11),昼间70dB(A),夜间55dB(A)。固体废物处理措施:施工期建筑垃圾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城镇建筑垃圾管理办法》要求,根据垃圾性质和资源化利用处置方式,进行分类收集、堆放、运输、处置,收集后进行再利用,不可再次利用的建筑垃圾集中收集后,由施工方统一清运至建筑垃圾填埋场。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送至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置。施工场地不进行车辆维修,无废机油产生。 三、建设项目发生重大变动的,须另行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并依法进行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表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报告表应报我局重新审核。 四、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三同时”制度,落实环保设施安全生产相关工作要求。施工招标文件和施工合同应明确环保条款和责任,认真落实施工期环境保护工作。按规定程序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五、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境保护局负责组织该项目的日常环境监管及环保设施隐患排查监管工作。 |
3 | 准东神其路改扩建项目 | 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彩中产业园 | 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 新疆昊科工程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 该项目位于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彩中产业园,路线起点与创新路相交,向北沿现状道路展线,终点与环城北路相交。路线全长10.713km,道路等级为一级公路,双向四车道,设计速度80km/h。 | 你单位向我局提交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行政审批告知承诺书、《准东神其路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其相关材料收悉并受理,现已审理完结。 一、你单位申报情况 (一)你单位自愿采取告知承诺方式实施行政审批,并已经知晓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告知的全部内容,并能满足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告知的条件,承诺履行生态环境保护的相关义务,接受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监督和管理。 (二)你单位已提交以下材料 1.建设项目环评告知承诺审批申请表(纸质版、电子版PDF格式原件各1份)。 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纸质版、电子版PDF格式原件各1份;若有删除不宜公开信息内容的还须提供删减后的电子版PDF格式原件1份)。 (三)你单位承诺按照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和各项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进行建设。 二、该项目位于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彩中产业园,路线起点与创新路相交,向北沿现状道路展线,终点与环城北路相交。路线全长10.713km,道路等级为一级公路,双向四车道,设计速度80km/h。 三、在全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后,项目建设的不利环境影响可以得到减缓和控制。我局同意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内容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项目建设和运营过程中,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废气主要为施工期间堆土及机械施工、运输车辆产生的扬尘,施工期大气污染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废水治理措施:本项运营期无废水产生。施工期废水设置防渗沉淀池,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道路养护或车辆设备冲洗。施工期生活废水依托国能新疆准东能源有限公司生活污水处理系统。噪声治理措施:施工期施工场界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11),昼间70dB(A),夜间55dB(A)。固体废物处理措施:施工期建筑垃圾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城镇建筑垃圾管理办法》要求,根据垃圾性质和资源化利用处置方式,进行分类收集、堆放、运输、处置,收集后进行再利用,不可再次利用的建筑垃圾集中收集后,由施工方统一清运至建筑垃圾填埋场。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送至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置。施工场地不进行车辆维修,无废机油产生。 四、建设项目发生重大变动的,须另行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并依法进行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表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报告表应报我局重新审核。 五、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三同时”制度,落实环保设施安全生产相关工作要求。施工招标文件和施工合同应明确环保条款和责任,认真落实施工期环境保护工作。按规定程序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
4 | 准东西黑山连接路项目 | 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西黑山产业园 | 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 新疆昊科工程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 该项目位于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西黑山产业园,路线全长 1412 米,创业路 480 米,德政路 115 米,道路参照一级公路建设标准,双向四车道,设计时速为60公里/小时。协鑫硅业南侧规划路 817米,道路参照二级公路建设标准,双向两车道,设计时速为 60 公里/小时。 | 你单位向我局提交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行政审批告知承诺书、《准东西黑山连接路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其相关材料收悉并受理,现已审理完结。 一、你单位申报情况 (一)你单位自愿采取告知承诺方式实施行政审批,并已经知晓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告知的全部内容,并能满足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告知的条件,承诺履行生态环境保护的相关义务,接受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监督和管理。 (二)你单位已提交以下材料 1.建设项目环评告知承诺审批申请表(纸质版、电子版PDF格式原件各1份)。 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纸质版、电子版PDF格式原件各1份;若有删除不宜公开信息内容的还须提供删减后的电子版PDF格式原件1份)。 (三)你单位承诺按照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和各项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进行建设。 三、该项目位于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西黑山产业园,路线全长 1412 米,创业路 480 米,德政路 115 米,道路参照一级公路建设标准,双向四车道,设计时速为60公里/小时。协鑫硅业南侧规划路 817米,道路参照二级公路建设标准,双向两车道,设计时速为 60 公里/小时。 二、在全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后,项目建设的不利环境影响可以得到减缓和控制。我局同意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内容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项目建设和运营过程中,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废气主要为施工期间堆土及机械施工、运输车辆产生的扬尘,施工期大气污染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废水治理措施:本项目运营期无废水产生。施工期废水设置防渗沉淀池,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道路养护或车辆设备冲洗。施工期生活废水依托新疆信友能源投资有限公司生活污水处理系统。噪声治理措施:施工期施工场界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11),昼间70dB(A),夜间55dB(A)。固体废物处理措施:施工期建筑垃圾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城镇建筑垃圾管理办法》要求,根据垃圾性质和资源化利用处置方式,进行分类收集、堆放、运输、处置,收集后进行再利用,不可再次利用的建筑垃圾集中收集后,由施工方统一清运至建筑垃圾填埋场。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送至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置。施工场地不进行车辆维修,无废机油产生。 四、建设项目发生重大变动的,须另行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并依法进行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表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报告表应报我局重新审核。 五、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三同时”制度,落实环保设施安全生产相关工作要求。施工招标文件和施工合同应明确环保条款和责任,认真落实施工期环境保护工作。按规定程序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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