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支持 IPv6
登录
当前页面:首页 »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  生态环境
【重大项目建设】新准环审〔2025〕24号 关于《G216国道改造项目(一期)环境影响 报告表告知承诺行政许可决定》、新准环审〔2025〕26号 关于《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立体交通发展有限公司红沙泉露天矿至国能煤制气输煤廊道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批复情况的公示
发布日期: 2025-05-28 19:22:27 来源: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境保护局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境保护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5月28日-2025年5月30日(3个工作日)。

电话:0994-6738170   

通讯地址: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人社楼306室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环保措施

1

G216国道改造项目(一期)

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

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新疆昊科工程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本项目新建道路起点位于K608+800既有两车道处(火烧山铝下游),终点顺接K615+237.496既有四车道处(环城北路段),总长6.437公里。

采用一级公路设计标准,设计速度80km/h,双向四车道。此外设置涵洞、管线保护,平面交叉,机电工程及外电工程等。

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你单位向我局提交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行政审批告知承诺书、《G216国道改造项目(一期)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其相关材料收悉并受理,现已审理完结。

一、你单位申报情况

(一)你单位自愿采取告知承诺方式实施行政审批,并已经知晓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告知的全部内容,并能满足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告知的条件,承诺履行生态环境保护的相关义务,接受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监督和管理。

(二)你单位已提交以下材料

1.建设项目环评告知承诺审批申请表(纸质版、电子版PDF格式原件各1份)。

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纸质版、电子版PDF格式原件各1份;若有删除不宜公开信息内容的还须提供删减后的电子版PDF格式原件1份)。

(三)你单位承诺按照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和各项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进行建设。

二、在全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后,项目建设的不利环境影响可以得到减缓和控制。我局同意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内容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项目建设和运营过程中,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废气主要为施工期间堆土及机械施工、运输车辆产生的扬尘,施工期大气污染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废水治理措施:本项目为产业园区基础配套设施建设工程,运营期无废水产生。对于施工期废水排放,施工场地设简易防渗沉淀池,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道路洒水降尘。施工期生活废水依托现有租用房屋进行处理。噪声治理措施:施工期施工场界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11),昼间70dB(A),夜间55dB(A)。固体废物处理措施:施工期建筑垃圾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城镇建筑垃圾管理办法》要求,根据垃圾性质和资源化利用处置方式,进行分类收集、堆放、运输、处置,收集后进行再利用,不可再次利用的建筑垃圾集中收集后,由施工方统一清运至建筑垃圾填埋场。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送至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置。施工场地不进行车辆维修,无废机油产生。

三、建设项目发生重大变动的,须另行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并依法进行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表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报告表应报我局重新审核。

四、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三同时”制度,落实环保设施安全生产相关工作要求。施工招标文件和施工合同应明确环保条款和责任,认真落实施工期环境保护工作。按规定程序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五、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境保护局负责组织该项目的日常环境监管及环保设施隐患排查监管工作。

2

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立体交通发展有限公司红沙泉露天矿至国能煤制气输煤廊道建设项目

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东部产业集中区西黑山产业园区

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立体交通发展有限公司

新疆祥达亿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本项目为新建项目,起点位于国能新疆红沙泉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红沙泉一号露天煤矿既有铁路专用线8号转载点,终点位于国能煤制气项目接口,运输系统线路总长约 9.447 公里。

主体工程:新建一条规模为2000万t/a输煤廊道系统,7条带式输送机、4座转运站、1座产品仓。

辅助工程:3座防冻液站、4座配电室、消防水池等。

环保工程:5台脉冲袋式除尘器、5个15米高排气筒。

一、严格落实施工期各项环保措施。制定施工期污染防治计划,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施工期扬尘、噪声等达标排放。可利用的建筑垃圾收集后进行再利用,不可再次利用的建筑垃圾集中收集后,由施工方统一清运至建筑垃圾填埋场。施工结束后,及时恢复施工迹地。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要求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二、严格落实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间带式输送机转运处均设置双密闭导料槽和无动力除尘装置。非封闭段带式输送机上设输送机罩,8号转载点、1号转运站、2号转运站、3号转运站、4号转运站分别设置集气罩收集+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并满足《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表4排放限值后,通过各自15米高排气筒排放。无组织颗粒物排放满足《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表5限值要求。

三、严格落实各项水污染防治措施。运行期间产生的冲洗废水依托国能新疆煤制气有限公司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依托红沙泉一号矿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回用,不外排。

四、严格落实各项固废环境保护措施。运营期间除尘器中煤尘由带式输送机送入产品仓。煤泥水处理车间处理后的煤泥循环使用。

五、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项目应严格控制临时占地面积,不得随意扩大占地。对临时堆土采用防尘网苫盖、洒水降尘等措施。施工结束后及时清理施工现场,按照相关技术要求进行临时占地的植被恢复和重建,对施工迹地进行全面恢复和清理,加强水土保持,防止沙漠化,尽可能早地恢复遭受破坏地段的生态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