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境保护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3月18日-2025年3月20日(3个工作日)。
电话:0994-6738170
通讯地址: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人社楼306室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环保措施 |
1 | 新疆天池能源有限公司煤制气供煤系统建设项目 | 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将军庙产业园 | 新疆天池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 乌鲁木齐三联志成环保安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为新建。建设一套规模为1204万吨/年的供煤系统,起点位于新疆天池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将军戈壁二号露天煤矿,终点为新疆天池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准东20亿Nm3/年煤制天然气项目,运输系统线路总长约4.8公里。 主体工程:筛分破碎车间1座、储煤筒仓7座、转载站8座、4.8公里输煤栈桥、输煤皮带3条。 辅助工程:35KV预装式变电站、排水管道、消防水池及泵房、配电室等附属设施。 环保工程:1座防渗沉淀池、36套湿式除尘洗气机+二次净化湿滤器,分别位于筛分破碎车间:皮带转载、落料,二次原煤分级筛(交叉筛),破碎机点位设置14套。原料煤仓:仓上皮带转载、落料,仓下给煤点位设置17套。末煤仓:仓上皮带转载、落料,仓下给煤点位设置3套。末煤缓冲仓:仓上皮带转载、落料,仓下给煤点位设置2套。 | 一、严格落实施工期各项环保措施。制定施工期污染防治计划,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施工期扬尘、噪声等达标排放。可利用的建筑垃圾收集后进行再利用,不可再次利用的建筑垃圾集中收集后,由施工方统一清运至建筑垃圾填埋场。施工结束后,及时恢复施工迹地。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要求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二、严格落实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筛分破碎车间、储煤筒仓、转载点均采用全封闭,输煤系统带式输送机栈桥为全封闭,非全封闭输送机上方设置防雨输送机罩。分级筛、破碎机、皮带转载落料、仓上卸料、落料溜槽、仓下给料等点位产生的废气采用矿用湿式除尘洗气机+二次净化湿滤器处理后达标后排放。强化无组织管控,作业场所颗粒物无组织排放监控点质量浓度不得超过《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表5限值要求。 三、严格落实声环境保护措施: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加装减振垫、建筑隔声、设备合理布局等措施以降低噪声,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区标准要求。 四、严格落实各项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间生活污水依托天池能源将军戈壁二号露天煤矿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处理。运行期间产生的冲洗废水及洗气机排水由室内排水系统进行收集至煤制气煤泥水处理车间进行处理,经处理后达到《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中表3限值后回用,不外排。运营期间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沉淀池,定期拉运至新疆天池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准东20亿Nm³/年煤制天然气项目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经处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 五、严格落实各项固废环境保护措施。运营期间洗气机收集的煤泥和冲洗废水中煤泥由新疆天池能源煤制气项目煤泥水处理车间进行处理,处理后回用,不外排。废机油及废润滑油依托煤制新疆天池能源煤制气项目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规范暂存,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转移须严格落实《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部令第23号)等相关要求。 六、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项目应严格控制临时占地面积,不得随意扩大占地。对临时堆土采用防尘网苫盖、洒水降尘等措施。施工结束后及时清理施工现场,按照相关技术要求进行临时占地的植被恢复和重建,对施工迹地进行全面恢复和清理,加强水土保持,防止沙漠化,尽可能早地恢复遭受破坏地段的生态环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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