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1月20日—2024年2月13日我局对6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2月29日-2024年3月8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电话:0994-6738170
通讯地址: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人社楼306室
序号 | 项目名称 | 文号 | 时间 |
1 | 关于昌吉州准东开发区彩南产业园生活污水厂及配套设施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新准环评〔2024〕01号 | 2024年1月20日 |
2 | 关于新疆木垒老君庙煤田火区灭火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新准环评〔2024〕02号 | 2024年1月20日 |
3 | 关于巴州润霖节能科技有限公司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公司90万吨年压裂用石英砂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新准环评〔2024〕03号 | 2024年1月20日 |
4 | 关于国能新疆公司红沙泉煤矿110千伏输变电二期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新准环评〔2024〕04号 | 2024年2月13日 |
5 | 关于晟豪威年产10万吨煤质活性炭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新准环评〔2024〕05号 | 2024年2月22日 |
6 | 关于昌吉州准东开发区北电路加宽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新准环评〔2024〕06号 | 2024年2月1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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