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季是食品药品安全风险较高的季节,随着气温下降,食品储存条件变化和药品使用需求增加,消费者需要特别注意食品药品的安全使用。以下是冬季食品药品安全的工作提示:
一、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责任提示
(一)食材管控从严
1.按需采购食材,确保来源可追溯,严禁使用腐败变质、过期或来源不明的原料。
2.特别警惕冬季上市的水产品、禽畜肉等,防范副溶血性弧菌、沙门氏菌等致病菌污染。
3.采购时需查验动物检疫合格证明,拒绝采购未经检验或感官异常的肉类。
(二)加工储存规范?
1.严格执行生熟分开、分类分温储存制度。
2.冷藏食品保持0-8℃,冷冻食品按要求分别保持在-12℃或-18℃以下。
3.清洗池需按蔬菜、肉类、水产品分类专用,鸡蛋洗净外壳后方可加工。
(三)高风险食品管控?
1.严禁加工野生动物、不明野生植物(菌)及未经检疫的肉类。
2.集体聚餐不建议提供野生菌、发芽土豆等易引发中毒的食品。
3.凉菜、熟肉等制作需公示风险提示并严格按专间操作、专人制作、工具专用等规范执行。
(四)餐用具与环境管理
1.餐饮具消毒温度需达85℃以上或按化学消毒规范操作。
2.加强从业人员晨检,严禁带病上岗。
3.定期对经营区域消毒,防范传染病传播。
(五)集体聚餐管理
1.承接100人以上聚餐需按"125g以上+48h"标准进行食品留样
2.专人管理并做好记录,确保一旦发生食源性疾病事件可快速溯源。
二、公众消费安全提示
(一)食品消费提示
1.选购环节。购买预包装食品查看标签信息,拒绝过期、包装破损或胀袋鼓盖产品。散装食品选证照齐全商家,注意标签标注的生产信息。冬储菜按需购买,挑选新鲜无破损的品类,储存于阴凉干燥处,防范发芽变质。
2.储存加工。家中食材同样做到生熟分开,使用不同的砧板、刀具和容器。厨房用具用完后应及时清洗、消毒、保洁存放。剩余食品及时冷藏,再次食用前彻底加热。
3.外出就餐。优先选择证照齐全、卫生条件好、"明厨亮灶"的餐饮单位。索要消费凭证,出现不适及时就医并维权。聚餐时使用公筷公勺或分餐制,注意个人卫生,避免暴饮暴食。
4.特别注意事项。
防范亚硝酸盐风险:冬季是制作、食用腌制类食品的季节,腌制发酵过程中会产生亚硝酸盐等有害物质,一次食用过多或食用腌制时间过短的食品都可能引发中毒。
食用火锅安全:坚持生熟分离、防止交叉污染,各类食材要充分煮熟煮透后方可食用,慎用海鲜产品、四季豆、野生蘑菇、鲜黄花菜等食品。
(二)药品使用提示
1.科学购药。凭处方购买处方药,非处方药咨询药师后选购。拒绝购买过期、变质或包装破损的药品。不盲目跟风抢购"网红药""囤药"。
2.合理用药。严格按照药品说明书或医嘱使用药品。不随意加大剂量或延长用药时间。注意药品储存条件,避免受潮、变质。
冬季食品药品安全关系到每个人的健康,消费者应提高安全意识,科学选购、合理储存、正确使用,共同保障"舌尖上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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