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开发区高层次人才和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关于开展第七批州级人才工作室建设和智力援疆项目评估征集工作的通知》(昌州党组函字〔2024〕37号)有关要求,现就2025年开发区人才工作室及人才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人才工作室申报要求
(一)申报范围
在煤炭煤电煤化工、有色金属冶炼、绿色矿业、新能源新材料、教育、卫生等领域,针对高层次人才、高技能人才而设置的工作室。领衔人应为在某方面具有精湛的技术(业务)水平、创新研发能力、品德高尚,乐于奉献,有较强的组织、管理、指导和创新能力;热心人才培养工作的高层次人才,培养的骨干人才和后备力量应为在本系统、本领域具有较高的理论和实践水平和培养前途的业务骨干和后备人才。
(二)申报标准
1. 有领衔人。每个工作室要有1名领衔人,需为全职在准东开发区工作的人才。领衔人必须政治坚定、品德高尚、热爱事业、乐于奉献;有较强的组织、管理、指导和创新能力;热心人才培养工作;身体健康。并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省部级及以上人才计划或技能大师入选者;
(2)省部级及以上人才荣誉称号,人才(职业技能)竞赛奖项获得者;
(3)州级有突出贡献优秀人才、“庭州英才”人才计划入选者;
(4)具有高级职称、技师及以上技能等级或博士学位的人才;
(5)其他具有一定的专业特长、绝技绝活,并在本职工作岗位上作出突出贡献的优秀人才。
2. 有培养对象。每个工作室要有5—10名业务骨干和后备人才(不含领衔人)作为重点培养对象,对不同培养对象有明确的培养方式和目标。培养对象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培养前途的中青年骨干人才;
(2)具备良好的品德、工作作风和团队精神;
(3)具有较高的理论和实践水平,较强的科研能力或创新能力,能够承担相应的职责任务;
(4)鼓励工作室扩大培养对象覆盖面,跨地区、跨单位、跨科室、跨班组吸纳工作室成员。
3. 有管理制度。申报单位应建有完善的工作室管理运行和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培养、评价、选拔、使用、激励制度,签订工作室建设协议,明确人员职责和工作目标任务,确保工作室作用有效发挥。
4. 有场地设施。具有人才培养和开展进行技术攻关、技术创新、技术交流所需的固定场所、设施设备等必备条件。
鼓励工作室与本行业(领域)省部级及以上人才平台机构建立合作共建机制,链接高端资源,提升工作室建设水平。鼓励工作室聘请援疆人才、行业专家人才担任工作室技术顾问。
(三)工作室职责
1. 培养后备人才,通过发挥“传帮带”作用,使后备人才在学术水平、技术攻关能力、科研成果、职称(技能)等级方面有所提高,在本地区本专业领域具有一定知名度和影响力,形成人才梯队。
2. 发挥团队优势,组织重大技术攻关项目,解决重大技术难题,推动单位、行业产业升级和技术进步,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利用。
3. 承担和参与行业(领域)技术培训、交流、协作和推广活动,推动本行业(领域)人才队伍建设等。
二、开发区人才项目申报要求
(一)紧密围绕重点产业。编制申报项目要紧密围绕自治区“十大产业集群”及昌吉州、准东开发区重点产业发展,要聚焦对产业竞争力整体提升具有明显的影响力和带动性的关键技术和项目,能够为提升开发区重点产业自主创新能力、夯实重点产业发展人才基础、培养重点产业核心骨干人才产生较强的引领和支撑作用。
(二)具有一定的项目实施条件基础。用人单位申报的项目,要具备一定的项目实施基础,包括产业科技项目立项和资金支持、硬件设备设施基础、人才技术团队支撑等。在此基础上,通过人才项目支持,可以达到比较明确的科技创新、社会、经济或环境的预期效益。
(三)聚焦对关键人才的支持激励。项目内容要围绕自身主导产业、新兴产业等主攻方向,引进掌握关键核心技术的行业产业领军人才,带团队、带项目、带技术创新创业。准东开发区将根据创新创业项目的方向领域、技术水平、投资规模、市场潜力等情况,按照项目实际投资额的一定比例给予奖补支持。奖补资金用途参照《昌吉州人才计划项目资金管理使用办法》,可用于研发经费补助、知识产权奖励、专家人才生活补助等。
三、其他事项
1. 申报单位按照要求填写《准东开发区高层次人才(技能大师)工作室申报表》(附件1)和《准东开发区高层次人才(技能大师)工作室申报汇总表》(附件2)或《准东开发区人才项目申报审批表》(附件3)和《准东开发区人才项目方案》(附件4),由依托单位负责人及行业主管部门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将申报材料的电子版和纸质版(A4纸正反面打印,另人才工作室申报材料要包含相关佐证材料,一般不超过25页)于2025年3月31日前报送至准东开发区组织部(人社局)人才援疆科。
申报材料要求内容详实、重点突出、数据真实、有据可查、规范整齐,涉密内容需作脱密处理。
2. 申报单位要高度重视、充分准备,认真填报资料,如实开展自评。要坚持全面从严,严肃工作纪律,对申报材料中出现伪造证明材料、虚报成果、骗取名誉等情形的,将永久取消用人单位申报资格。
3. 对申报工作存有政策疑问或需要给予协调解决相关问题的,可及时与准东开发区组织部(人社局)人才援疆科联系。对逾期未上报申报材料的单位视为放弃。
附件:1.准东开发区高层次人才(技能大师)工作室申报表
2.准东开发区高层次人才(技能大师)工作室申报汇总表
3.准东开发区人才项目申报审批表
4.准东开发区人才项目方案
中共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作委员会组织部
2025年2月26日
(联系人:青红艳,联系电话:151231875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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