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境保护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7月14日-2021年7月20日(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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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才大厦309室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环保措施 |
1 | 新疆顺宇新能源有限公司年处理70万吨煤矸石综合利用建设项目 | 本项目位于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火烧山产业园环城西路439号新疆宜化矿业有限公司428号(火烧山),项目中心地理坐标为项目中心地理坐标为N89°12′13.300″,E44°55′5.000″。 | 新疆顺宇新能源有限公司 | 新疆中新未来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 本项目为新建项目,本项目占地面积20000m2(30亩),主要建设内容为:1条45万t/a的煤矸石破碎生产线和1条25万t/a的煤矸石破碎生产线、办公及生活用房1座。项目总投资3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20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的12%。
| 施工期:(一)落实大气环境保护措施:实行封闭施工;实行硬地坪施工,采用商品混凝土;露天堆放水泥、灰浆、灰膏等易扬撒的物料或48小时内不能清运的建筑垃圾,应当设置不低于堆放物高度的密闭围栏并予以覆盖;加强施工现场烟尘控制,禁止从3m以上高处抛撒建筑垃圾或易扬撒的;加强施工现场运输车辆管理,渣土及易抛撒材料实行封闭车辆运输。 (二)落实水环境保护措施:建设简易化粪池,由吸污车定期拉运施工人员生活污水至污水处理厂处理。 (三)落实噪声环境保护措施:采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将有固定工作地点的施工机械尽量设在拟建项目场地的东部,并采取围墙封闭等隔声措施。 (四)落实固废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间产生的废弃土方、建筑垃圾不得随意倾倒,清运至准东开发区建筑垃圾填埋场处置。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集中收收集后,清运至准东开发区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置。 (五)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施工前划定施工界限,严禁破坏征地范围外的植被;施工营地和临时工程占地在工程完工后要尽快恢复草等绿化植被,并充分利用清表弃土,造林种草。 营运期:(一)落实大气环境保护措施:运输车辆加盖篷布、道路洒水降尘,厂区地面硬化、输送带密封、生产区南、西、东侧设置防风抑尘网等措施确保厂界无组织符合《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中煤炭工业无组织排放限值(1.0mg/m3);进料口及破碎、筛分设备处加装彩钢板密闭防尘罩经湿式除尘器处理,符合《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中煤炭工业大气污染物有组织排放限值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符合《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试行)后经排气筒排放。 (二)落实水环境保护措施: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及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运至污水处理厂处理。 (三)落实声环境保护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对设备采取减振、隔声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排放限值。 (四)落实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措施: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定期清运至开发区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置;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回用于生产,不外排;设备维护保养产生的废机油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
2 | 准东西黑山煤矿加油加气站 | 本项目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西黑山产业园西黑山路(横四路)北侧,项目中心地理坐标为N90°18′27.197″,E44°33′19.076″。 | 新疆中石化准东油品销售有限公司 | 乌鲁木齐博亚天宏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本项目为新建项目,占地面积约10196m2,主要建设内容为加油加气区、油罐区、卸油区、LNG储罐区、LNG卸车点、站房及辅助用房。加油加气区罩棚下共设置4台双枪潜油泵式加油机,2台双枪LNG加气机;油罐区设有地埋卧式双层油罐5座,其中汽油储罐30m3×2,柴油储罐50m3×3;LNG储罐区设有1座60m3立式储罐。 | 施工期:(一)落实大气环境保护措施:施工现场百分之百硬化;施工现场百分之百湿法作业;出入车辆百分之百冲洗;施工工地周边做到百分之百围挡;物料堆放百分之百覆盖;运输车辆百分之百覆盖。 (二)落实水环境保护措施:建设简易化粪池,由吸污车定期拉运施工人员生活污水至污水处理厂处理;施工废水排入临时防渗沉淀池沉淀处理,回用于道路洒水及车辆冲洗,禁止外排。 (三)落实噪声环境保护措施:采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并采取围挡等隔声措施。 (四)落实固废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间产生的废弃土方、建筑垃圾不得随意倾倒,清运至准东开发区建筑垃圾填埋场处置。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集中收收集后,清运至准东开发区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置。 营运期:(一)落实大气环境保护措施:设置油气回收系统、BOG回收装置对卸油、加油、油罐存储(呼吸)、LNG卸车、加气、存储过程中产生的废气进行收集,确保站区边界废气符合《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2-2020)GB20952-2020表3中标准限值要求,站区内废气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GB37822-2019表A.1排放限值。 (二)落实水环境保护措施:生活污水全部经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处理后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的二级标准,用于项目区绿化,冬储夏灌,不外排;严格按照《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2012)、《加油站地下水污染防治技术指南(试行)的通知》(环办水体函〔2017〕323号)及《石油化工工程防渗技术规范》(GB/T50943-2013)要求对站区各处设施进行分区防渗处理,地下防渗措施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GB50108-2011)、《储油库、加油站大气污染治理项目验收检测技术规范》(HJ/T 431-2008)的有关规定。 (三)落实声环境保护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对设备采取减振、隔声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排放限值。 (四)落实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措施:生活垃圾、含油手套和废抹布应经站区内封闭式垃圾桶分类集中收集后,清运至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理;污泥用于项目区绿化;油罐委托专业清罐公司清理;设危废暂存间,清罐废物和废机油设专门收集装置集中分类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交有资质单位定期清运处理。 (五)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严格按照《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2012)进行设计与施工;按照消防规范中的防火防爆要求、《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2012)及《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规范》(GB50140-2014)的有关规定设置有效的消防系统,配备消防器材;油罐采用防渗漏双层地埋卧式储油罐,在站内可能聚集油品及天然气储存的位置,设置性能可靠的可燃气体检测报警装置;项目区应设置防渗截流沟渠等截流措施和应急事故池,防止事故状态下,油品或事故废水漫流或下渗对地下水、土壤及周边环境造成影响;严禁站内吸烟,使用明火、严禁在站内进行车辆检修等产生火花的作业、严禁机动车辆在站内不熄火加油加气、严禁在站内穿脱或拍打能产生静电的服装、严禁在站内就地排放易燃易爆物料及化学危险品、严禁非本岗位操作人员操作加油或加气机作业,站内员工经考核合格后上岗,加强职工的安全教育,提高安全防范风险的意识;对易发生泄漏的部位实行定期的巡检制度,及时发现问题,尽快解决;闪电或雷击频繁时,应禁止加油、加气作业;停止营业时,应关闭加油、加气机,切断电源,锁好机门;严格执行防火、防爆、防雷击、防毒害等各项要求;建立健全安全、环境管理体系,制定严格的安全管理制度。编制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应急救援组织,定期进行预案演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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