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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吉州自然资源局准东开发区分局
发布日期: 2024-03-27 18:40:10 来源:昌吉州自然资源局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

一、部门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有关国土资源管理的政策法规,研究拟定准东开发区管理、保护和合理利用国土资源办法;

二、组织编制和实施准东开发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年度计划和其他专项规划;

三、负责准东开发区各类用地审查报批和建设用地管理工作,办理土地登记、核发证书、土地确权、土地分等定级,临时用地管理工作;

四、贯彻执行国有土地划拨使用目录,依法保护土地、矿产资源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调处土地权属纠纷,查处土地资源、矿产资源违法案件,承办土地、矿产资源案件的行政复议;

五、监督检查各类用地执行情况。认真履行土地储备中心工作职能,发挥土地储备融资功能;负责不动产统一登记管理。

工作时间:夏季:每周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1000-14:00 下午16:30-20:00

季:每周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1000-14:00 下午16:00-20:00

二、内设机构

部门

名称

内设科室

分管领导

联系电话

科室职能

办公地址

昌吉州自然资源局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综合办公室

贾典儒

0994-

6928561

(一)组织协调局机关日常工作,负责有关文件的起草,会议的筹备组织、督查督办、文秘、信息、档案、机要、保密、对外联络、网信、政务公开、信息化建设、机关资产管理、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负责综合统计和专业统计归口管理。负责自然资源史志的编纂、办公区域的安全生产等工作。(二)负责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作风建设、人事管理、财务工作、机构编制、教育培训等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管理工作。负责干部考察、调动、交流及干部队伍管理工作;负责职称管理、干部的档案;负责制定并实施科技创新发展和人才培养计划。承办局党组交办的各项工作。

新城佳苑商业3号楼2204

土地资源科

王振杰

0994-6959590

(一)负责耕地保护工作。(二)国土空间规划工作。配合规建局组织划定开发区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配合规建局开展开发区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三)确权登记工作。贯彻执行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制度、标准、规范。承担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建立健全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管理登记资料。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制度、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的贯彻落实和监督执行。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变更调查、动态监测和分析评价。开展水、森林、草原、湿地资源和地理信息等专项调查监测评价工作。承担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汇交、管理、维护、发布、共享和利用监督。(四)建设用地管理工作。负责新增建设用地报批,核发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和选址意见书,临时用地审批及复垦验收,土地卫片核查及动态巡查。承担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五)负责放管服工作和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六)不动产登记窗口承担12345服务热线、信访接访、信访件转办等工作。

新城佳苑商业3号楼2203

矿产资源(测绘)科

李亚彬

0994-6738808

(一)拟订开发区矿产资源战略、政策和规划并组织实施,监督指导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承担开发区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登记、统计和信息发布及压覆矿产资源审批管理、矿产地战略储备工作。实施开发区矿山储量动态管理,建立矿产资源安全监测预警体系。监督开发区地质资料汇交、保管和利用。执行矿业权管理政策。开展探矿权、采矿权审批登记,调处权属纠纷。承担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开采总量控制及相关管理工作。负责地质勘查监督检查。负责矿产资源勘察活动安全生产管理。(二)执行基础测绘规划、计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基础测绘和全球地理信息资源建设等 重大项目。建立和管理测绘基准、测绘系统。监督管理民用测绘、航空摄影和卫星遥感。拟订开发区测绘行业管理制度,监督管理测绘活动、质量,管理测绘资质资格,审核外国组织、个人来准测绘。执行地理信息安全保密政策并监督实施。负责地理信息成果管理和测量标志保护,审核重要地理信息数据。负责地图管理,审查向社会公开的地图,监督互联网地图服务,开展国家版图意识宣传教育,协同拟订界线标准样图。协调提供地理信息应急保障,指导监督地理信息公共服务。推进测绘地理信息化。(三)承担国土空间生态修复政策研究工作,拟订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承担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作。承担生态保护补偿相关工作。开展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工作。承担地质灾害的预防和治理工作,监督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采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监督管理古生物化石。(四)承担开发区安委会部署的安全生产工作任务。

新城佳苑商业3号楼2208

开发利用科

王振杰

0994-6959590

拟订开发区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政策措施,执行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承担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和资产核算工作。编制开发区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拟订开发区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政策。承担土地资产处置。拟订开发区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制度并监督实施,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市场调控。负责开发区自然资源市场监督管理和动态监测。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拟订开发区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标准,落实节约集约利用政策和要求。

新城佳苑商业3号楼2207

信访法规科

贾典儒

0994-

6928561

承担有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清理工作。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承担行政应诉和行政处罚听证有关工作。负责法治建设工作。负责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化解;负责信访案件的具体承办工作。参与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土空间规划和自然资源领域违法案件。

新城佳苑商业3号楼2206